| 重磅!《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完成第三次修訂,9月20日起施行 |
| 發布時間:2026-08-20 丨 閱讀次數: |
國務院總理李強2026年8月10日簽署國務院令,國務院令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844號),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這是該條例自1999年頒布以來繼2002年、2019年之后的第三次修訂,共修改20條,涉及1.76億繳存人、10.9萬億元資金。裝修、物業費可提取,靈活就業人員可自愿繳存,貸款審批縮短至10日——每一項都關系你我他的"錢袋子"。 一、提取范圍大擴容:從"6類"到"9類","租購修養"全覆蓋 新規第二十四條明確,職工有下列9類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支付房租的 2、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4、裝修自住住房的(新增) 5、支付自住住房物業費的(新增) 6、離休、退休的 7、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出境定居的 9、國務院批準的其他住房消費情形(新增兜底)
最關鍵的變化:對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不再設置"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門檻限制。這意味著租房一族憑租賃合同等相關材料即可申請提取,不再被"收入比例"卡脖子。 從主要支持"購房、租房",到支持"租、購、修、養"一體,公積金真正實現了住房全生命周期覆蓋——買房能用、租房能用、房子老了裝修能用、日常物業費的繳納也能用。 二、2億靈活就業人員迎來"公積金時代" 新規增加第四十九條,明確: 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按照規定享受相應的政策支持。具體辦法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這是一個歷史性的突破。目前我國靈活就業人員規模已超2億人,包括外賣騎手、網約車司機、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等。新規對這一群體體現了兩大原則: 尊重意愿,不搞強制和"一刀切":是否繳存由個人自主選擇 因地制宜:具體辦法授權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等加強指導
這意味著,未來數月內,各市將陸續出臺靈活就業人員繳存公積金的操作細則(包括繳存比例、賬戶管理、提取條件等),自由職業者也將逐步享受到公積金貸款利率等優勢。 三、辦事效率大提速:3日提取、10日貸款 新規對辦理時限做了大幅壓縮: 提取審批: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 貸款審批: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原規定為15日) 手續簡化: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無需再由所在單位核實和出具提取證明 同時,新規第三十一條明確要求加強數字化、智能化建設,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記錄等全國范圍內互信互認,推動住房公積金轉移接續、異地貸款等業務便捷高效辦理。對于跨城市就業的職場人而言,公積金"帶走難、用不了"的痛點將成為歷史。
四、資金更安全:騙提騙貸將"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新規強化了風險防控,增加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一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全面完整準確的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等手段違法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責令限期退回,3年內不得提取或者使用公積金貸款 違法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責令限期返還貸款資金,5年內不得提取或者使用公積金貸款 未經批準用公積金購買國債、政策性金融債的,將承擔明確法律責任 對單位違規的罰款額度從"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提高到"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這給所有繳存人和用人單位敲響了警鐘:公積金不是"薅羊毛"的工具,違法違規的代價將顯著提升。 五、資金運用更穩健:可購買政策性金融債 新規第二十八條明確,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原規定僅限國債)。 這一調整適當拓寬了住房公積金投資運用渠道,有助于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提升資金增值收益。與此同時,增值收益的使用范圍也進一步明確:除建立風險準備金、管理費用外,還可用于建設、籌集、運維公共租賃住房以及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等住房領域相關公共支出。 企業HR與薪酬管理者:你需要立刻做這三件事 第一,核查繳存比例合規性。 新規第十八條重申: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不得高于國家規定的最高繳存比例。請核查本單位當前繳存比例是否符合屬地最新標準。 第二,關注本地靈活就業人員繳存細則。 如果你的企業有外包、眾包、靈活用工等形式,需密切關注所在城市對靈活就業人員繳存公積金的具體辦法——這可能影響未來靈活用工的成本結構。 第三,提前宣貫9月20日這個時間節點。 新規施行后,職工提取情形擴大、手續簡化,建議企業HR部門提前內部宣貫,讓員工知曉自身權益,減少咨詢與糾紛成本。 普通職工:你能得到哪些實實在在的利好? 租房一族:不用再證明"房租占收入比例",憑租賃合同等材料即可申請提取 有房一族:裝修、交物業費可以直接動用公積金賬戶余額 跨城就業者:公積金轉移接續、異地貸款將便捷高效辦理 靈活就業者:可自愿繳存,享受公積金貸款等政策紅利(具體細則待所在地政府出臺) 所有人:提取3日內辦結、貸款10日內批復,辦事效率大幅提升
時間表:接下來會發生什么? 2026年8月 — 國務院令正式公布,各地開始醞釀配套細則 2026年9月20日 — 新規正式施行,全國性條款同步生效 2026年Q4 — 各省、設區的市將陸續出臺靈活就業人員繳存的具體辦法 2026年底前 — 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完成系統升級,對接全國互信互認平臺 結語 從1999年國務院令第262號頒布,到2002年、2019年的兩次修訂,再到今天的第三次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每一次迭代,都是對時代變遷的回應。這一次,1.76億繳存人、10.9萬億元資金、2億靈活就業人員,共同站在了住房制度深化改革的新起點上。 9月20日,新規施行。你,準備好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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